呂芳[明嘉靖年間太監]

呂芳[明嘉靖年間太監]

呂芳,電視劇《大明王朝1566》中劇情虛構人物,其歷史原型為明穆宗時內官監太監的李芳。 年少入宮做太監,後朱厚熜為帝,立身服侍,深得皇意。官至司禮監掌印大太監,後被秉筆太監陳洪鬥倒,發配中都孝陵。

基本信息

主要劇情

生平嘉靖帝第一位皇孫的誕生,使朝局的平衡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司禮監掌印太監呂芳敏銳到裕王遲早將入主大內,藉機以嘉靖帝的名義將馮保派到裕王府做皇孫的大伴,為日後做好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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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帝服食丹藥,體內積毒,冬燥夏寒,呂芳使用李時珍的方子為其排毒,藉機呈上楊金水的八百里加急文書。嘉靖帝看後震怒,急召嚴嵩查問此事是否與嚴世蕃有關。這時,嘉靖帝才發現嚴嵩一黨已經尾大不掉,於是命呂芳讓手下人繼續打探,並派出錦衣衛替自己在浙江察看。馮保精心伺候小世子,小世子已然離不開他了。加之,馮保在呂芳與裕王之間互通訊息,讓裕王和李妃都對其逐漸改變了態度。

趙貞吉的奏疏送至司禮監,秉筆太監陳洪大呼反了,要直接上奏嘉靖帝。秉筆太監黃錦建議還是先通報呂芳。呂芳命黃錦穩住嘉靖帝,自己前往詔獄見了沈一石一案的兩個證人:高翰文和芸娘,並囑咐二人只有沉默,才能保命。而嘉靖帝已經猜到浙江必有奏摺,暗示呂芳“外重內輕”,呂芳立刻擬旨,命在杭州的錦衣衛立刻把楊金水押解進京,讓趙貞吉署理江南織造局的差使,命他不惜一切給胡宗憲東南前方籌措軍需!

鄭泌昌、何茂才的供狀送到司禮監,惹怒了司禮監五大秉筆太監。呂芳一面急遞趙貞吉,責問他將這樣的供詞呈上來是誠何心!命趙貞吉、海瑞、王用汲重審,一面找嚴嵩、徐階商量對策。嚴嵩當即表態,真如鄭泌昌、何茂才所言,是嚴世蕃他們叫浙江毀堤淹田,還敢通倭,就應該滿門抄斬!可呂芳擔心牽涉了胡宗憲,影響了東南抗倭的大局。徐階也認為兩份供詞是陪審官海瑞主審,陪審官王用汲記錄,並無趙貞吉和譚綸的署名不正常。二人贊同呂芳的說法,供詞不能呈交嘉靖帝。

嘉靖帝已察覺有異,陳洪避開黃錦藉機將真相告訴了嘉靖帝。嘉靖帝深忌呂芳、嚴嵩、徐階三人聯手欺瞞聖聽,將呂芳調去監修自己的陵寢,讓陳洪暫署司禮監掌印太監。同時,嘉靖帝命陳洪派急遞通報,日夜兼程,將楊金水押到京師。

呂芳[明嘉靖年間太監] 呂芳[明嘉靖年間太監]

中元之時,嘉靖帝與呂芳、徐階、嚴嵩君臣四人頭戴香冠,在宮殿中敬天修醮,當著嚴嵩、徐階的面嘉靖帝將那封重新封好的海瑞的供狀付之一炬。

馮保因多次潛返內宮與裕王府之間,替呂芳和裕王暗遞訊息,早就遭嘉靖帝厭惡。嚴黨倒了台,嘉靖帝失去了對付百官的力量,早就猶豫著想啟用心狠手毒的陳洪取代呂芳。遂命陳洪宣旨,將馮保逐出王府解往朝天觀服苦役。世子自是捨不得,陳洪有意無意激怒李妃,自己挨了責罰。到嘉靖帝前,把箭射向呂芳,讓嘉靖帝把賬算到呂芳頭上去。嘉靖帝果然立刻傳旨,從提刑司鎮撫司開始除“草”。忍痛將跟了自己四十年的呂芳發配到南京為太祖高皇帝守陵。

其實嘉靖帝並非薄情寡恩之人,但因常年服用丹藥身體每況愈下自知命不久矣,便想削減呂芳的勢力並提拔陳洪。自古一朝天子一朝臣,司禮監掌印一位稱為“內相”權柄甚重,故而每個新君登基後的第一件事便是清算原“內相”並提拔自己的心腹掌管司禮監,嘉靖帝深知其中情形,故此提拔陳洪而取代呂芳,為的就是保全呂芳,而新帝登基之後清算的目標自然已不是早已失勢多年的老宦官而是當權的“內相”陳洪了。由此可見嘉靖帝對待這位陪伴了自己四十餘年的忠僕還是有感情的。

人物經歷

呂芳,明穆宗時內官監太監。因忠言進諫,惹怒明穆宗,下獄。圖為明代官員李芳所做畫作。

《明史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明嘉靖年間太監呂芳 明嘉靖年間太監呂芳

呂芳,穆宗朝內官監太監也。帝初立,芳以能持正見信任。初,世宗(嘉靖帝)時,匠役徐杲以營造躐官工部尚書,修盧溝橋,所侵盜萬計。其屬冒太僕少卿、苑馬卿以下職銜者以百數。隆慶元年二月,芳劾之。時杲已削官,乃下獄遣戍,盡汰其所冒冗員。又奏革上林苑監增設皂隸,減光祿歲增米鹽及工部物料,以是大為同類所嫉。而是時,司禮諸閹滕祥、孟沖、陳洪方有寵,爭飾奇技淫巧以悅帝意,作鰲山燈,導帝為長夜飲。芳切諫,帝不悅。祥等復媒孽之,帝遂怒,勒芳閒住。

二年十一月復杖芳八十,下刑部監禁待決。尚書毛愷等言:“芳罪狀未明,臣等莫知所坐。”帝曰:“芳事朕無禮,其錮之。”芳錮,祥等益橫。前司禮太監黃錦已革蔭,祥輒復予之。工部尚書雷禮劾祥:“傳造採辦器物及修補壇廟樂器,多自加徵,糜費巨萬。工廠存留大木,斬截任意。臣禮力不能爭,乞早賜罷。”帝不罪祥,而令禮致仕。沖傳旨下海戶王印於鎮撫司,論戍,法司不預聞。納肅藩輔國將軍縉[火貴]貴賄,越製得嗣封肅王。洪尤貪肆,內閣大臣亦有因之以進者。三人所糜國帑無算。帝享太廟,三人皆冠進賢冠,服祭服以從,爵賞辭謝與六卿埒。廷臣論劾者,太常少卿周審怡以外補去,給事中石星、李已、陳吾德,御史詹仰庇,尚寶丞鄭履淳,皆廷杖削籍。三人各蔭錦衣官至二十人,而芳獨久系獄。四年四月,刑科都給事中舒化等以熱審屆期,請宥芳,乃得釋,充南京淨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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